前面說了,因為生活的地理環境不同,造成了二者對汽車概念的理解不同,又說了二者造汽車的目的不同。結果造成什么直接的結果呢?舉個例子:兩個人各自開著日本車和德國車以同樣的速度撞墻,50公里的時候,日本解說員對駕駛員說:“你看,這是:發動機下陷技術,保證不會進入駕駛室造成對駕駛員的傷害;這是利用塌縮吸能原理制造的三級吸能結構,確保其通過充分變形來吸碰撞能量以保障駕駛員的安全。”(車已經報廢了)。德國的解說員只對駕駛員說了一句話:“看,沒問題。”然后是時速100公里,撞完之后德國解說員不好意思地對駕駛員說:“對不起,您的車報廢了!”日本解說員大聲對駕駛員罵道:“活該你死,開這么快,你還敢撞墻?”